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國家留學基金委2016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會議精神及《201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和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報工作的通知》,現(xiàn)就我校做好2016年公派出國留學申報、推薦和選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選拔方式
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yōu)錄取”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者,經(jīng)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辦法申請。
二、2016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各主要項目申請受理、錄取時間如下:
1、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1月5日-1月15日申請,3月公布錄取結果。
2、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3、地方合作項目:4月1日-4月15日申請,7月公布錄取結果,具體要求請參閱“2016年國家留學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項目選派辦法”(附件二)。
4、藝術類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除以上項目外,國家留學基金委還將不定期在網(wǎng)上發(fā)布其他項目的選拔信息,符合申報條件的老師可提出申請,經(jīng)學院審核同意,報學校審批后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推薦。
三、項目申報方式
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采取網(wǎng)上報名與提交書面材料相結合的方式申請。申請人須按各項目規(guī)定的時間登錄國家公派留學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報名,并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各項目申請材料說明準備書面申請材料。對申請材料有特殊要求的項目,請按照相應項目指南準備。
四、申報人員條件
1、部分項目在申請時須提交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正規(guī)的邀請函(入學通知書),邀請函上請明確具體的留學時間。2016年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錄取結果預計在3月公布,留學資格有效期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地方合作項目錄取結果預計在7月公布,留學資格有效期保留至2017年3月31日;青骨項目錄取結果預計在5月公布,留學資格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建議與國外留學單位聯(lián)系時合理安排時間,充分預留辦理手續(xù)時間,邀請時間不得超過留學資格有效期截止時間。
2、申請人須符合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的相關要求;如外語水平未達到條件者亦可申請,但須提供可以反映個人水平的WSK/TOFEL/IELTS等外語成績證明;由于今年留學資格保留期限縮短至半年到一年,外語水平未達到條件的教師請?zhí)崆鞍才磐庹Z培訓,或提前獲取相關資格證書,避免出現(xiàn)因外語水平未達到條件而無法派出的情況。
2016年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申請時(截至2016年1月13日)須有合格的外語條件或者申請時(截至2016年1月13日)正在參加(已經(jīng)報名)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組織的外語培訓班。
五、特別提醒
因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均需提交我省教育廳受理,故請申請人員按網(wǎng)上申請截止日提前5天完成網(wǎng)上申請并將相關材料報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申報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人員1月10日前將材料報送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聯(lián)系人:王璜
聯(lián)系電話:88228205
附件二:2016年國家留學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項目選派辦法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