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
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申報工作已經(jīng)開始,,為確保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選派工作順利進行,現(xiàn)將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
1. 國家留學基金面上項目(以下簡稱“面上項目”)
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將在全國選派各類公派出國留學人員12000名,,其中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計劃選派6000人(含“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5000人),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項目,、訪問學者(含博士后研究)項目,,國家公派專項出國留學項目以及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計劃選派6000人。
2. 國家留學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地方項目)
2011年我省繼續(xù)與國家留學基金委合作開展地方合作項目,,計劃從省屬院校中選派40名出國留學人員(留學身份只限訪問學者或博士后研究),。
二、選派范圍及條件
1.面上項目:凡符合《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人員選拔簡章》申請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
2.地方合作項目:全省高等院校符合《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人員選拔簡章》申請條件的在職教師。
3.相關申報條件請申請人自行登陸國家留學基金委網(wǎng)站
http://www.csc.edu.cn/)查閱《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人員選拔簡章》和《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項目指南》及相關附件,。
4.申請人員只能在“國家公派訪問學者(含博士后研究)項目(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項目)”和“國家公派專項出國留學項目(地方合作項目)”中任意申報一個,,不得重復申報。
三,、申請方式
個人自行登陸國家留學基金委網(wǎng)站網(wǎng)上報名,,將打印出來的紙質材料提交到人事處,再由人事處統(tǒng)一提交到省教育廳,。
四,、申請材料
1.面上項目申請人員:非研究生類別需提交紙質申請材料一式兩份,研究生類別需一式三份,;
2.湖南省地方合作項目申請人員需提交紙質申請材料一式三份,;
3.單位推薦意見:《單位推薦意見表》中的推薦意見由各申請人向人事處提交紙質材料時,另行提交電子版,。
4.紙質申請材料一律用A4紙打印,、復印,,均要求提供一套原件。
五,、項目申報時間
1.面上項目:申請者需自行于2011年2月20日至3月5日在留學基金委網(wǎng)站上申請報名,,按規(guī)定應提交的申請材料請申報人員于3月5日前交人事處。
2.地方項目:申請者需自行于2011年3月20日至4月5日在留學基金委網(wǎng)站上申請報名,,按規(guī)定應提交的申請材料請申報人員于4月5日前交人事處,。
六、評審,、錄取
1.面上項目:國家留學基金委將根據(jù)項目具體要求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并根據(jù)專家評審意見確定錄取人員。兩院院士,、長江學者,、全國優(yōu)秀博士論文入選者經(jīng)資格審核后免予專家評審,,直接錄取,。
2.地方合作項目:仍采取材料評審與面試結合的方式,材料受理后,,教育廳將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申請者于2011年7月參加國家留學基金委與教育廳聯(lián)合專家組面試評審,最后確定錄取人員,。
今年,,我省將繼續(xù)通過地方合作項目優(yōu)先推薦省屬高等院校重點學科、重點專業(yè)優(yōu)秀教師出國研修,,我院的重點專業(yè)為“小學教育”,。
省教育廳聯(lián)系人:趙希,咨詢電話: 84715481,;
學院人事處聯(lián)系人:曾老師,,咨詢電話: 88228227。
人事處
二O一一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