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附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大力推進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根據湖南省教育工作委員會《轉發(fā)關于做好2016年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法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做好2016年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法工作的補充通知》(湘教工委通〔2016〕58號)要求,現將我校學法考法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考試對象:全體在職在編教職工(廳級干部另行安排),,其中2016年12月30日前距退休時間在2年以內以及考試期間請假外出人員可免考(由人事處核定),。
2.學習、考試方式:無紙化學習考試,。
3.無紙化學習登錄流程:如法網(http://www.rufa.gov.cn/)→學法直通→學法考法→學法入口→賬號(本人手機號碼),,初始密碼為6個0→驗證碼→完善個人信息→學習積分,。
4.考試資格:所有考試人員必須于10月1日前在如法網http://www.rufa.gov.cn在線學法積分滿80分才能獲取考試資格(積分規(guī)則見附件)。
5.考試時間:學習積分達到要求者集中考試,,考試時間另行通知,,未能在此時段參考或考試成績不合格者補考,補考時間另行通知,。過期責任自負,。
6.考場設置:各部門組織安排,嚴格禁止代考行為,。
7.無紙化考試登錄流程:如法網→考試入口→賬號(本人手機號碼),,初始密碼為6個0→驗證碼→考試。
8.考試成果運用:學法用法考法情況列入各級領導干部年終述職的重要內容,,并作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晉升、獎懲的重要依據,。凡應參加而不參加年度學法用法考法者,,組織(人事)部門在年度考核時應對其暫緩確定考核等次;對考法考試(含補考)不合格者,,其當年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
9.學員個人信息收集:各部門在線學法考法管理員(各院部自行指定1名,行政部門由宣傳部曾琳娜兼任)如實填寫《2016年高校學法考法有關信息反饋表》(見附件),,于9月15日前發(fā)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聯(lián)系人:黨委宣傳部 曾琳娜 電話:88228162,。
附件:1.2016年高校學法考法有關信息反饋表
2.2016年度湖南省國家工作人員在線學法考法積分規(guī)
2016年9月12日

附件1
2016年高校學法考法有關信息反饋表
院部在線學法考法管理員信息
| 姓名
| 辦公電話
| 手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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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人員情況統(tǒng)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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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 編制數
| 實有人員
| 應考人員
| 實考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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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人員個人信息(用于呈報開通賬號,可另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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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 姓名
| 政治面貌
| 手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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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6年度湖南省國家工作人員在線學法考法積分規(guī)則
1.學員年度學法積分為100分,,獲得參加考法考試資格,。
2.學員學法積分分值分配:完善個人信息積5分,閱讀《湖南省“七五”普法2016讀本》(必修)積60分,,學習“熱點事件”積15分,,學習其他法律法規(guī)積20分,。
3.學員進入個人賬號頁面后,,完善個人必填信息積5分。
4.學法課程積分(含文本課程和熱點事件,、視頻課程等),,瀏覽文本課件、熱點事件并完成相應練習題,,按該課件分值分配積分,。
5.學員登錄“如法網”的“公職人員學法考法通道”,點擊相關菜單可查看積分,,積分計算周期為1學年,。本學年結束后,,所獲積分予以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