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師范學院學風建設年度報告
2013年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學風建設的實施意見》(教技[2011]1號)精神,推進我校學風建設教育和治理行動,加強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學校把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活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通過制度建設、教育活動引導教師、學生遵守學術規(guī)范、堅守學術誠信、摒棄學術不端行為,使廣大師生成為優(yōu)良學術道德的踐行者和良好學術風氣的維護者。由于學校高度重視學風建設,平時宣傳到位、各項制度約束得力,2013年我校沒有發(fā)生任何一起學術不端事件。
一、加強領導,設立專門機構,負責學風建設工作
1.為了加強學校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懲處科研不端行為,學校領導班子高度重視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工作,組成了以校長為組長,主管科研和教學的副校長為副組長,科研處、教務處、紀委及各教學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校學風建設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教育部學風建設相關文件精神,擬定學校進一步加強學風建設、規(guī)范學術行為的相關文件,組織開展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研究與宣傳教育,受理高校學風問題舉報并組織對重大學風問題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建議,指導、督促加強學風建設等。
2.學校建立了一個全員參與的學風建設監(jiān)控體系,各系(部)主任為第一責任人,組成了以系(部)主任為組長的系(部)學風建設領導小組,小組成員主要由系(部)學術委員會專家組成,明確了領導小組在系(部)學風建設中的宣傳、督查、落實、反饋責任。
3.校學術委員會是學校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調查評判機構,在學校的學風建設、學術評價、學術規(guī)范中,充分發(fā)揮了專家的作用,維護了學校學術行為的嚴肅性、科學性。
二、建立相應管理制度,為學風建設提供制度保障
1.學校為加強和改進學校學風建設、學術規(guī)范、科研誠信、學術道德,制定了有關的政策制度。印發(fā)了《湖南第一師范學院科研工作者科學道德規(guī)范》、《湖南第一師范學院學術不端行為的處理辦法(試行稿)》。各系(部)制定了學風建設的實施方案,并出臺了相應的管理制度,引導廣大教職工和學生正確對待學術研究中的名譽和利益,防止在科學研究中弄虛作假。
2.不斷完善科研管理各項制度,使科研項目評審、學術成果鑒定公開透明,實行評審回避制度、民主表決制度。在學科評估、職稱評聘、項目立項、論文答辯、論文發(fā)表、著作出版、成果獎勵等方面,逐步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
3.學校逐步建立學術誠信檔案,運用于科研工作者參與的項目申報、獎勵評選、職稱評聘、導師遴選以及其他同科研有關的活動中,把學術道德與學風表現(xiàn)作為教師考評的重要內容。
三、開展學風建設宣傳活動,推進學風建設
1.學校將學風建設和科研誠信教育內容納入教師崗位培訓、職業(yè)培訓和行政管理人員學習范疇。
2.在開學初的中層干部大會中,書記、校長講話中專門有一項學風建設工作要求,要求各單位、系(部)切實加強責任意識,嚴于自律,誠信科研,利用好開學初的各種會議,做好學風建設的宣傳工作,并在學期工作中做好監(jiān)察、反饋工作。
3.在新近教師培訓會上,專門安排科研處針對學風建設、學術道德規(guī)范進行宣講,使新近教師對學術道德規(guī)范、學術不端行為處罰有一個清楚的認識。
4.在注重對教師進行科研誠信和學術道德教育的同時,學校還高度重視對學生進行學風教育,堅持將其納入我校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學生教育培養(yǎng)體系,在學生中積極、持續(xù)地倡導遵守學術誠信、摒棄學術不端行為。
四、嚴格學術規(guī)范審查與處理工作
在受理學術規(guī)范問題時,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和既定程序進行調查。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小組,對涉嫌違反學術道德的行為作出鑒定,提供明確的調查結論和處理建議。科研處接到實名舉報后,及時向主管校領導匯報,并根據(jù)反映的情況與紀委、監(jiān)察處共同組織調查取證,聘請有關專家對反映內容進行界定。如情況屬實,提請學術委員會研究并提出處理意見。學術委員會做出明確結論及相應的處理建議后,由科研處負責將審議結論及處理建議書面通知被舉報人和舉報人。學術委員會對經(jīng)過調查核實并無違反學術道德規(guī)范的當事人,在一定范圍內予以澄清;對于故意誣陷或捏造事實的校內舉報人,學校將對其嚴肅處理,并保留運用法律手段維護學校和被舉報人利益的權利。
五、問題與不足
學風建設是一個長期艱巨的過程,在新形勢下,我校學風建設還面臨著一些新的挑戰(zhàn),存在一些新的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主要表現(xiàn)在:如何營造良好的科研誠信氛圍、完善學風建設運行機制、完善不端行為的懲防制度、如何建立科研誠信檔案、完善調查取證機制等等方面,我校會深入研究,積極探索加強學風建設新途徑,為創(chuàng)造和諧進取的校園新風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