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湖南省教育廳《關(guān)于做好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湘教通【2017】7號),,現(xiàn)將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公派出國留學申報工作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學院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選派要求,結(jié)合本學院工作實際,,切實做好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宣傳,、選拔推薦工作,指導申請人做好外語培訓,、對外聯(lián)系等申請準備工作,,鼓勵和支持本學院符合條件的人員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
二,、申請項目:
項目名稱 |
申請時間 |
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詳見校園網(wǎng)《關(guān)于申報2017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后)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 》) |
2017年1月5日至15日 |
國家建設(shè)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 |
2017年3月20日至4月5日 |
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 |
藝術(shù)類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 |
各項目選派工作流程、選派辦法,、應(yīng)提交材料等詳細信息請登錄“國家留學網(wǎng)(
www.csc.edu.cn)--出國留學--綜合項目專欄”查詢,。
三、請有意向申請的老師查詢《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
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wǎng)上報名,,并認真準備書面申請材料。
四,、請各學院按照基金委各項目選派辦法的要求認真做好申請人的資格審查,、材料審核等工作,如實填寫具有針對性的單位推薦意見,,確保被推薦人選在綜合素質(zhì)、品德修養(yǎng)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
五,、國際合作與交流處需在項目申請時間截止前完成申請材料審核、整理工作,,并將單位正式公函,、推選人員匯總名單、申請人申報材料統(tǒng)一報送湖南省教育廳國際交流處
,,因此請各位老師在項目申請截止時間前一周(3月29 日前)將書面申請材料交到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六、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項目選拔簡章將另文通知,。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17年1月13日